古井贡酒央视春晚特约广告
从2016年古井贡酒首次特约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节联欢晚会以来,之后每一年的春晚,古井贡酒都会带着它的“年酒”身份陪大家辞旧迎新、欢度春节。伴随2023年春节将至,古井贡酒再次牵手央视春晚,让“过大年,喝古井,看春晚”变成古井贡酒与众多消费者不见不散的约定。
春晚依旧是流量的“顶流”
一夜连双岁,五更分二年。
年三十这一天的夜,中国人管它叫除夕。以新易旧曰“除”,昼夜交替曰“夕”。除夕就是旧岁到此夜为止,明日早起另换新岁的意思。
年夜饭是除夕的重头戏。
早在南北朝时期,我国就有年夜饭的习俗。南朝梁宗懔于《荆楚岁时记》记载:“岁暮家家俱肴蔌,诣宿岁之位,以迎新年,相聚酣饮。”年夜饭也叫团圆饭、团年饭、合家欢,是家庭一年到头最看重的一顿饭。一家人团团圆圆围坐在一起,享受着难得的欢聚和亲情。
春晚则是现代中国人年夜饭里不可或缺的一道“开胃菜”。
1983年2月12日,首届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成功举办,开启了中国电视传媒的新表达方式。40多年时间里,春晚从内容到形式的变化,让每一年的春晚都令人耳目一新,塑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经典。
有人说,移动互联网时代五花八门的娱乐方式,会分走中国人对这场晚会的注意力,但每一年的数据总不会说谎。根据相关统计,2022年春晚电视端直播平均收视率达21.93%。2022年新媒体直、点播用户触达49.32亿次,相对去年增加明显。首次推出的竖屏看春晚累计观看人次2亿,竖屏用户中30岁以下用户占比超50%,总点赞数3.6亿。
古井贡酒的“年酒”攻势
酒作为一种人类交往、沟通情感、表达祝福的重要“载体”,在年夜饭这样的重要场合下当然是不可或缺。对于年酒的选择,消费者也是精挑细选,总结而言:必须是有底蕴、有品牌、有价值的好酒,才能代表这一重要时刻。
作为徽酒龙头的古井贡酒历史悠久,底蕴深厚。公元196年,曹操上表汉献帝刘协,进献家乡美酒“九酝春酒”并上表酿造方法,“贡酒”由此得名。2018年,九酝春酒之酿造方法《九酝酒法》获“世界上最古老的蒸馏酒酿造方法”吉尼斯世界记录。2021年,“古井贡酒酿造技艺”正式入选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”名录。
“中国名酒”是中国酒业不可复制的稀缺资源。1963年第二届全国评酒会上,首次参加评选的古井贡酒就被评为国家名酒,位列老八大名酒第二名,同时收获了一组迄今无法超越、堪称中国白酒的最美评语:色清如水晶,香纯似幽兰,入口甘美醇和,回味经久不息。2022年,古井贡酒的品牌价值达2270.27亿元,名列中国白酒品牌价值第四、安徽白酒第一。
年份原浆是古井贡酒的高端品牌,古20则是年份原浆系列的代表产品。采用“无极之水、桃花春曲”,在具有数百年历史的“明代国保窖池”中发酵而成,通过“择层取醅”、“择时摘酒”的方法,得到最精华的原酒,然后在地下酒库恒温窖藏,使其自然老熟,最后根据原酒窖藏的年限,经过国内顶级调酒大师精心调制,可谓是滴滴如金。
古20产品陈列除此之外,古井贡酒还推出以年三十场景来命名的超高端产品——“年份原浆·年三十”,推出了“年文化”主题的社交互动活动——“点亮年三十”、年份原浆•年三十杯全球楹联征集大赛等活动,多种形式打造“年酒”属性。与春晚连续8年特约,则进一步强化了“过大年,喝古井”的消费者心智,古井“年酒”的身份也随之深入人心。
“不见不散”约定为哪般?
超高的关注度,让春晚成为品牌想要冠名合作的“黄金档”。但古井贡酒连续8年的特约,在中国白酒品牌中可谓独一份,古井贡酒“执着”于春晚的原因为哪般?
有业内人士表示,中国白酒是中国社交文化的载体,也是本地生态与民俗文化的代表产物,这就需要品牌有很强的辨识度,并且给品牌价格提供支撑。特别是对于古井贡酒这样正在进行全国化与产品结构升级的品牌,需要在更加高端与高价值的范围内来拉升自身的品牌形象,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。
在央视之前,古井贡酒已数次冠名安徽卫视春晚;特约央视后,古井贡酒又冠名江苏卫视春晚。从安徽卫视到央视,再到三台联动,古井贡酒的“全国化”之路不断进阶。
在销售层面,2016年特约春晚时,古井贡酒销售额刚突破60亿,短短三年时间,古井贡酒销售额便突破百亿。今年前三季度,实现营业收入127.65亿元,同比增长26.35%;净利润26.23亿元,同比增长33.20%,营收净利增幅在20家白酒上市公司中名列前茅。
可以预见,随着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强化,全国化进程将进一步提速,古井贡酒还将实现更大的突破。
严防严治积分兑换的运营商“李鬼”****** 李英锋 “差点就‘入坑’了。”日前,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李女士告诉记者,1月2日,她收到一条积分即将到期的短信,告诉她需尽快打开链接兑换商品,否则积分就会在1月3日清零。她以为是移动手机号的积分,想着以前也兑换过话费,就打开链接看看。但在选完商品、填好地址之后,准备付差价之前,李女士觉得有必要跟10086客服核实一下商品的原价,一核实才知道该活动并非官方活动。(1月10日《工人日报》) 表面上看是用积分兑换福利,实则是坑骗消费者的陷阱。一些经营者冒充品牌客服、模仿三大运营商服务号码向消费者发送短信,用手机话费积分限期兑换、过期清零的“忽悠术”来给消费者制造积分兑换的紧迫感,诱导消费者进入所谓的积分商城,并用大比例的“打折优惠”来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的积分“兑换欲”。然而,消费者在这样的山寨积分兑换活动中得到的很可能是虚假打折商品、质次价高商品、假冒伪劣商品、库存积压商品,不仅得不到实惠,还可能会被经营者“薅羊毛”“割韭菜”,既失分,又失财。 还有一点令人担忧——有的经营者通过山寨积分兑换模式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,继而通过出售、泄露、广告营销、不法使用等方式进一步侵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、安宁权等权益。更值得注意的是,这些信息还可能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的目标。 诱导消费者进行积分兑换的运营商“李鬼”,踩踏了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,涉嫌虚假夸大宣传、价格欺诈、销售假劣商品、仿冒混淆销售。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等违法行为,扰乱了市场秩序,妨碍了公平竞争,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也抹黑了被仿冒、被模仿的电信运营商的名誉、形象,侵犯了相关运营商的合法权益。 对于此类积分兑换“李鬼”,一定要严防严治。电信服务经营者要通过“大数据+人工”的方式加强对积分兑换类短信、号段的监测核实,一旦发现冒充移动、联通等运营商发送积分兑换短信或涉诈异常信息的行为,及时采取屏蔽、拦截、断链等措施,实时动态封堵,并向有关部门报告,启动全链条深层治理。 主流运营商应联合网络平台对各类积分兑换商城进行排查,对官方兑换商城进行标记,对仿冒的兑换商城进行揭露,向消费者发布警示信息。市场监管等部门还有必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仿冒兑换商城的治理,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、价格欺诈、仿冒、售假等违法行为,该处罚处罚,该责改责改,该曝光曝光,该拉“黑”拉“黑”,让违法经营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,充分释放法律的惩戒、震慑、警示、教育、拒止功能。 此外,消费者也应在收到积分兑换类短信时擦亮眼睛,多长个心眼,多一分理性和谨慎,少一分轻信盲从,通过官方渠道积极对比、核实有关信息,规避侵权陷阱。 只有各方责任主体凝聚共识,形成合力,从严防治,让积分兑换“李鬼”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,积分兑换“李鬼”才会寸步难行,才会失去其生存的土壤。 漫画/陈彬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